自贸局关于鼓励载体招商政策申报的通知
条款年度 |
2024 |
政策分类 |
普惠政策 |
政策条款名称 |
鼓励载体招商 |
申报书 |
普惠政策 |
发布时间 |
2025-05-14 |
联系电话 |
?65320221 |
政策条款:对商业运营载体引进商贸企业,达到规模并及时申报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按照5万元/家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奖补细则:对商业运营载体(商超综合体、楼宇、街区等)引进商贸零售、餐饮、住宿独立法人单位,达到规模并及时申报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按照5万元/家的标准给予奖励,每年每个商业运营载体不超过50万。(此条款商业运营载体不受“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合肥高新区”的要求约束。)
2025-05-15 至 2025-05-21
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合肥高新区,财政收入级次在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高新区持续经营的企业和单位(有特定要求的在具体条款中注明)。有失信行为信息,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和单位除外。
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2.申报主体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引进的零售、餐饮、住宿企业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引进的零售、餐饮、住宿企业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年报表;5.商业运营载体引进该零售、餐饮、住宿企业的证明材料(如房屋租赁合同);6.证明及时申报入统的材料(入统前三个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除线上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装订成册后,请在2025年5月21日前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71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xiao334554@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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