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局关于兑现2023年高成长企业研发上台阶补贴的通知
条款年度 |
2022 |
政策分类 |
普惠政策 |
政策条款名称 |
高成长企业研发上台阶补贴 |
申报书 |
普惠政策 |
发布时间 |
2024-10-29 |
联系电话 |
65329952 |
对当年评定的瞪羚培育企业、瞪羚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前)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其中:500万元-1000万元(含500万元),按研发费用较上年度增长部分的15%给予补贴;
1000万元-5000万元(含1000万元),按研发费用较上年度增长部分的8%给予补贴;
5000万元及以上,按研发费用较上年度增长部分的5%给予补贴。集成电路企业参照执行,上市公司不享受本项补贴。
2024-10-29 至 2024-11-13
1、2023年认定的瞪羚培育企业、瞪羚企业;2、2023年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在500万元及以上;3、研发费用归集口径为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4、上市公司不享受本项补贴。
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2、2022年和2023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计报告(需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 号)规定对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研发费用进行归集;报告要有明确的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金额和每个项目的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情况表,附上研发费用辅助账);3、经税务盖章的2022年和2023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封面、主表、期间费用明细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4、营业执照复印件。
在完成线上提交后报送一式一份纸质材料(请装订成册)至高新区科技局1003办公室。
审计报告要求: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备案并赋码,正文、附表均需赋码;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还应当在财务报表页加盖企业公章,并由企业财务负责人、分管财务负责人、法人签字;提供审计服务机构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平台上的最新信用报告;出具报告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的资质证书和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审计服务机构承诺函(见附件2)。以上要求提供的审计机构相关资料全部附在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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