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经济发展局部分)》的通知

基本信息
文号 合高经发〔2024〕32号 成文时间 2024-03-21 发文机构 合肥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主管部门 经济发展局 咨询单位 经济发展局 咨询电话 65324525
发布时间 2024-03-21 来源 合肥高新区管委会 备注
专项政策条款 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政策体系的通知
实施细则内容

合肥高新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实施细则(经济发展局部分)

 

为贯彻落实《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政策体系》合高管〔2024〕9号文件精神,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本着简洁、透明、高效、规范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主体

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合肥高新区,财政收入级次在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高新区持续经营的企业和单位(有特定要求的在具体条款中注明)。失信行为信息,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和单位除外。

二、申报、审核程序

本实施细则兑现严格按照企业申报、部门初审财政复核联合会审、政府审批、网站公示流程办理并依法接受监察、审计监督其中,“免申即享”政策企业无需提供申报材料具体如下:

申报时间

合肥高新区官网http://gxq.hefei.gov.cn/)合肥高新区财政涉企项目申报系统(http://218.22.24.37:8088/hfgxcyfc)发布的通知为准。申报截止期限遇节假日顺延,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申报方法

企业申报主体登录合肥高新区财政涉企项目申报系统,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及时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将所需附件材料以PDF格式上传到系统。密切关注审核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

兑现流程

审定后的普惠政策,在高新区官网http://gxq.hefei.gov.cn/)高新区财政涉企项目申报系统(http://218.22.24.37:8088/hfgxcyfc)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名称、政策条款、申报金额、核定金额等,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需以书面形式正式提出异议,公示期满后提出的异议无效。

三、具体条款、奖补细则和申报材料

(一)政策第3条 支持创新平台建设

1. 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奖补

    政策条款:对首次认定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奖补方式:免申即享

联系方式: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65324525

2. 省级研发平台奖补

政策条款:对首次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

奖补细则:对首次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省级创新平台奖励实行总量控制,每项年度最高补贴300万元

奖补方式:免申即享

联系方式: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65324525

(二)政策第6条 鼓励企业升规纳统

政策条款:对首次升规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万元奖励;

奖补细则:当年首次新增规上企业工业和服务业),按市经信、发改部门相关政策条款执行(奖补资金按市级拨付资金1:1配套)。

奖补方式:免申即享

联系方式:

服务业企业: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65324525

工业企业:规划运行处1316办公室 65390839

(三)政策第7条 激励企业扩大规模

1. 工业企业上台阶奖励

政策条款:对工业企业当年总产值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且增速不低于区级当年该行业平均增速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10亿元以上每上一个10亿元台阶增加奖励10万元,100亿元以上每上一个百亿元台阶增加奖励100万元。

奖补细则:对工业企业当年统计口径上报总产值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且增速不低于区级当年规上工业产值平均增速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10亿元以上每上一个10亿元台阶增加奖励10万元,100亿元以上每上一个百亿元台阶增加奖励100万元。同一台阶政策,市区两级不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2.申报主体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经审计的企业近两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4.企业年度完税证明确认表;5.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6.企业近两年度统计报表。

联系方式:规划运行处1316办公室 65390839

2. 服务业企业上台阶

政策条款:对服务业企业当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15亿元、20亿元(不含房地产开发、金融、商贸企业)的纳统企业且增速不低于区级当年该行业平均增速的,分档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奖补细则:对服务业企业当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15亿元、20亿元(不含房地产开发、金融、商贸企业)的纳统企业且增速不低于区级当年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平均增速的,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15万元、3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同一台阶政策,市区两级不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2.申报主体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经审计的企业近两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4.企业年度完税证明确认表;5.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联系方式: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65324525

3.鼓励“专精特新”企业扩大规模

政策条款:对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自认定年度次年起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且比上年增长50%及以上的,分档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奖补细则:对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自认定年度次年起,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且比上年增长50%及以上,给予高成长奖励。其中营业收入增长50%100%的给予10万元奖励,增长100%及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2.申报主体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申报条款所获认定、认证的文件及证书复印件(无文件证书的请提供公示网站截图加公示名单);4.经审计的企业近两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5.企业年度完税证明确认表;6.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联系方式: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65869522

(四)政策第8条 鼓励企业领航发展

1. 数字化改造奖励

政策条款:对首次获得智能制造灯塔工厂的企业,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首次获得可持续发展灯塔工厂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奖补细则:对首次获得智能制造灯塔工厂的企业,在市奖补资金的基础上,给予企业总共30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于首次获得可持续发展灯塔工厂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奖补方式:免申即享

联系方式: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65324525

2. 专精特新认定奖励

政策条款: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奖补方式:免申即享

联系方式: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65869522

3. 示范项目奖励

政策条款:对首次认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服务型制造示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国家级、省级示范项目分别给予25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

奖补方式:免申即享

联系方式: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65324525

(五)政策第9条  引导企业绿色低碳

1. 绿色制造奖励

    政策条款: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设计产品的,分别给予企业25万元、15万元、5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的,给予企业10万元奖励。

    奖补方式:免申即享

联系方式: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65324525

2. 光伏发电补贴

政策条款:对新安装面积5000㎡以上的企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按8元/㎡的标准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奖补细则:对新安装面积5000㎡以上的企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按8元/㎡的标准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该条款实行预算总量控制,年兑现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2.申报主体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光伏项目验收报告4.项目相关合同、发票和付款凭证复印件。

联系方式: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65869522

(六)政策第11条 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1. 企业技术改造补贴

政策条款: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改项目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生产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贴。

奖补细则:按市经信局相关条款执行,高新区补贴资金按市拨付资金1:1配套。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2.申报主体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4.市公示网站截图和公示名单。

联系方式:重大项目处 1327办公室 65323152

2. 工业企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项目补助

政策条款:对工业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清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低碳改造升级项目的,按投资额、节能节水量等分档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奖补细则:按市经信局相关条款执行,高新区补贴资金按市拨付资金1:1配套。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2.申报主体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4.市公示网站截图和公示名单。

联系方式: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65869522

3. 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转型升级补贴

政策条款:对工业、建筑业企业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的项目,按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

奖补细则:按市经信局相关条款执行,高新区补贴资金按市拨付资金1:1配套。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2.申报主体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4.市公示网站截图和公示名单。

联系方式: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65324525

(七)政策第13条 保障企业仓储物流

政策条款:对高新区公共仓储物流基地将仓储空间配套服务高新区光伏、家电、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的企业,配套率达80%以上的,经认定,对超过10000㎡的,按照配套租赁面积给予物流企业5元/㎡/年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奖补条件:1.属于高新区内公共仓储物流企业;2.全年仓储面积的80%租赁服务于高新区光伏、家电、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3.全年租赁给以上企业的面积累计超过10000㎡;符合以上条件按照配套租赁面积给予物流企业5元/㎡/年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政策有效期内,每个申报主体仅限享受一次。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2.申报主体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4.物流企业仓储面积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归还)5.租赁合同、租金发票、租金支付凭证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归还)6.入驻企业的明细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归还)

联系方式:社会发展处1321办公室 65310573

(八)政策第14条  助力企业开拓市场

1.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开拓市场

政策条款:对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在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10%以上且首次排名前三的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奖补条件:1.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2.在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10%以上且首次排名前三;3.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2.申报主体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申报条款所获认定、认证的文件及证书复印件(无文件证书的请提供公示网站截图加公示名单);4.在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10%以上且排名前三的证明材料5.企业上年度第三方审计报告

联系方式: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65869522

2.专精特新企业采购补助

政策条款:对于当年度发布的国内外500强企业采购园区专精特新企业产品或服务,首次单份合同超过1亿元,按照采购金额的1%给予园区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奖补条件:1.采购企业为当年国内外500强企业;2.当年采购单份合同超过1亿元;3.申报企业为专精特新企业。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2.申报主体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申报条款所获认定、认证的文件及证书复印件(无文件证书的请提供公示网站截图加公示名单);4.无关联交易承诺书;5.第三方审计报告;6.当年采购单份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联系方式: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65869522

四、附则

1.企业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并纳入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申报产业政策;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2.本政策条款与省、市政策及区级其他政策重复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3.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细则要求提供的材料,政策执行部门可根据审核需要,视情况要求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具体以发布的政策申报通知为准。

4.本细则自20241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由高新区经发局会同高新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含诚实信用承诺


有效期
2024-01-012025-12-31
附件